转发: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

2021-01-11 0

当前,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,加之春节将至,人员流动剧增,聚集性活动增多,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物流量增大,加大了疫情输入性传播风险。为认真落实我市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、人物同防”的防控策略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1.严格落实风险地区返(来)吉人员管控工作。凡是从高风险地区返(来)吉人员,一律实施“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+3次核酸检测”的管控措施。凡是从中风险地区返(来)吉人员,一律实施“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+2次核酸检测”的管控措施。

2.严格落实返(来)吉人员报备和核酸检测制度。即日起,外省返(来)吉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(村屯)进行报备,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、旅居史、接触史等信息,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,对因瞒报、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凡是从外省(直辖市)返(来)吉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,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实行“落地即检”,体温正常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,方可自由有序流动。

3.坚持非必要不返吉和非必要不出省。建议全市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当地过春节;同时,请全市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省。确需出省的,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做好个人防护。返吉核酸检测及隔离费用自理。

4.减少聚集活动,养成良好卫生习惯。节日期间,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,落实“谁主办、谁负责”要求,不举办线下年会、茶话会、联欢会、庙会等节日聚集性活动。在人员聚集场所,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。

5.积极引导群众购买冷链、海鲜等食品到正规商场、超市购买,购买时注意查验追溯证明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证明、消毒证明等“四证”,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。收到邮件、快递时注重做好消杀,避免接触感染。

6.加强自身防护和健康监测。外出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,保持适当距离,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。加强自我健康监测,若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胸闷等症状时,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 (村屯)报备并及时到市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,配合好疾控中心流调。

7.广大市民主动增强个人防护意识。继续保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、用公筷公勺、分餐等良好习惯。节日期间要保持规律作息,科学饮食营养搭配。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官宣消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8.返(来)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,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,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
  

   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2021年1月9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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